廣東省委、省政府《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產業園區擴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法【2013】22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對口幫扶關系的通知》(粵委辦【2013】27號)等文件精神作出廣州對口幫扶清遠的決策部署以來,廣州市主動介入,在全面承接原佛山(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的基礎上,合作共建了廣州(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簡稱“園區”)。廣清兩市在深入分析園區原有空間和產業項目布局情況的基礎上,選定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南部片區作為在廣清產業轉移園起步區,重點打造的合作共建區。
園區采用“充分授權、封閉運作”的管理模式建設和管理。由廣州市政府委托廣州開發區主導成立園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清遠市委、市政府授權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在規劃建設、土地管理、經濟管理、環境保護、招商、財政、外事、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事務、安全生產、治安管理等方面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省轄市管理職能和管理權限,建立一級財政和預決算,行使市一級審批權,建立并完善“辦事不出園區”的一站式服務體系。清遠市政府負責社會服務、征地拆遷和維穩治安工作。除此以外,堅持“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園區共建原則推進園區合作共建。